心脏起搏器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主要针对由于心脏电活动异常导致的心律失常及其相关症状进行治疗。以下是心脏起搏器的主要适用范围:
一、缓慢性心律失常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当窦房结功能受损,导致心脏跳动过慢,无法满足身体需求时,可以植入心脏起搏器以维持正常的心率。
房室传导阻滞:包括二度Ⅱ型、高度或间歇性三度房室阻滞,以及心脏手术后发生不可逆的高度或三度房室阻滞等。这些情况下,心脏的电信号无法正常传导,导致心室率过慢,需要起搏器进行干预。
神经肌肉疾病:如某些神经肌肉疾病可能导致心脏传导系统受损,引起心动过缓,此时也可考虑植入起搏器。
二、其他心律失常及症状
肥厚梗阻型心肌病:通过植入心脏起搏器,可以调整心室收缩的不同步性,从而缓解心肌梗阻的症状。
血管迷走性晕厥:对于以心脏抑制性为主的血管迷走性晕厥患者,如果晕厥过程中伴有明显的心率下降,可以考虑安装起搏器进行治疗。
心力衰竭:对于心力衰竭患者,如果药物治疗效果不佳,且射血分数较低、QRS波增宽,尤其是伴有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时,可以通过植入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起搏器来改善心功能。此外,对于心衰患者或发生过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复苏的患者,进行猝死的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时,可以植入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CD)。
三、临时起搏器的适用范围
临时起搏器主要用于以下情况:
紧急临时起搏:如急性心肌梗死、突发心脏骤停等,需要立即恢复心脏跳动以维持生命。
保护性起搏:有慢性心脏传导系统功能障碍者在进行大手术、妊娠分娩、心血管造影等操作时,为防止心脏停搏而进行的保护性起搏。
诊断性起搏:主要用于临床电生理检查,如判断窦房结功能等。
四、特殊情况
房颤患者:清醒状态下无症状性房颤患者,如果RR间期过长(如长达5秒),也需要考虑植入起搏器以保证心室率。
其他:因其他情况必须长期采用具有减慢心率作用的药物治疗的患者,为保证适当的心室率,也应置入起搏器。
总之,心脏起搏器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但具体是否适合植入起搏器以及选择何种类型的起搏器,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生的建议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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